在進行FMS的「肩膀活動度」評估時,左右邊各2分就可以進行手高舉過度的訓練動作嗎?如抓舉、肩推等。事實上,不一定,「肩膀活動度:2/2分」,其實無法判斷是否有能力進行手高舉過頭的動作,再搭配一個手高舉過頭的評估動作才有辦法「確實」這件事。
山姆在講座中有提到「肩膀活動度:2/2分,即可做高舉過頭的動作」這是個盲點,也容易判斷錯誤,導致選擇不適合的動作。
舉實際情況來說明,假設一個人右邊肩膀屈曲活動度較差,左邊肩膀活動度較好,在進行「右手在上、左手在下」的評估動作(如上圖),可能因為左邊肩膀活動度較好,他所得到的分數依然是「2」;而換手的狀況,「左手在上、右手在下」,右邊肩膀伸展活動度沒有太差,所以測的分種是「2」,所以兩邊測得的成績是「2/2」。
但事實上,右邊其實是沒有辦法手高舉過頭的,只有左邊可以,若直接以FMS成績來判斷時,恐怕右手是做不到,或者在行手過舉過頭時會有代償的動作產生。
下方的影片是示範「啞鈴抓舉的漸進」,而在影片中也說明「FMS肩膀活動度至少要2/2」才行,但事實上,還是要「再」評估肩膀屈曲活動度才真得能確定一個人能不能做抓舉,換個方式想,可能1分也可以做抓舉,3分不能做抓舉,測試過就知道;